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尽量减少、及时发现、严格控制和妥善处理教学中的事故,以保证教学质量。
适用于本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环节中出现的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教师、职工如发现教学事故,有责任向教务处报告。
2.各年级发现本年级教学事故,除向教务处报告外,还应进行记录并采取纠正措施。
a.未按时编制《授课计划》(含实习训练计划);三级
c.没有做好必备的教学模型、实验、训练、电化教学等准备工作;三级
c.未经教务处或教学主管校长同意,擅自请人代课;二级
f.未经教务处或教学主管副校长同意,舍弃一门课程内容15%以上(不含15%);二级
h.在课堂上发牢骚、泄私愤、讲脏话,影响很坏;一级
b.未按规定的次数布置、批改作业,少于总量的1/4;三级
c.布置和批改作业不认真,脱离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分量和难度不适当。三级
d.在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传送过程中失职泄密;一级
e.监考教师迟到、考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含5分钟);三级
f.未按规定封装试卷,考后收回试卷数与考试人数不符;三级
g.评分后,未按时提供考卷、试卷分析表及成绩登记表给教务处;三级
h.判卷评分不公正,单份试卷评分误差在10分以上;二级
i.考分已报出,因考卷批改错漏需更改学生成绩。三级
a.在上课时间内,未按时打开公共教室或公共教室周末无人打扫;二级
b.教学设施故障,未及时报修或报修后未维修而影响正常上课;二级
b.各年级没有按时报出教材或教材采购部门没有及时买到教材而影响开课一周。三级
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价值500元~1000元;三级
b.造成教师或学生在教室空等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三级
e.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吵闹、游戏或做其他严重影响他人备课和办公的事情;三级
g.利用教学活动经商谋取私利或在校内外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级
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或当事人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报告。各年级负责人对教学事故 3 天内知情不报,应列为事故责任人,并按同级事故处理;当事人瞒报或报复事故的发现人,加重处理;当事人主动报告事故,并积极弥补过失,挽回损失,可减轻处罚。一级事故由主管副校长认定,其他事故由教学主管部门认定。
① 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部门给予批评,并要求责任人向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如果责任人在某课程教学活动中发生一般教学事故1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如果责任人在某课程教学活动中发生一般教学事故2次,扣除当月工资150元。
② 对发生较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要求责任人向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如果责任人在某课程教学活动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1次,扣除当月工资300元,如果责任人在某课程教学活动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2次,扣除当月工资500元,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活动。
③ 对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人员,年度考核视其认识态度而定,并要求责任人向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如果教职工在某课程教学活动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1次,扣除当月工资500元,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活动,家长及学生多次投诉的,解除劳动合同。
④ 对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重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部门视情况给予减少其一半工作量或调岗,学期考核为不称职;家长及学生多次投诉的,由部门直接取消其任课资格,并由部门主管校长报请校长办公会取消其任职资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
⑤ 教职工因出现教学事故而调岗的,在新岗位上发生一次以上重大教学事故的,部门可视情况给予取消任职资格,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⑥ 对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的责任人,经查实后由行政会讨论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⑦出现任何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即一级教学事故的,均视为严重违法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注:3次三级教学事故或2次二级教学事故相当于1次一级教学事故,可按照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同时填写《教学事故报告单》。)
(注:该制度参考《中国名校通用管理标准》相关内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