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附校教职工办理入离职、档案等须知

作者: 时间:2011-04-07

第一条 教职工入职手续

1.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录用的教职工可以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北外附校教职工入职手续单》。

2.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正反)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一寸彩色照片3张

5)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6)在职人员需要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信

7)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

8)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半年)、项目包括:肝功/乙肝五项/胸透

3.持签订合同通知书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教职工离职手续:

1、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离职的教职工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2、填写《北外附校教职工离职手续单》,

3、交回工作证、劳动合同书。

4、停止社会保险、公积金。

5、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结算。

第三条 教职工职称评定手续:

1、具有北京市户口、档案存放在海淀区人才或北京市其他人才的教职工,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职称,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

2、经学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同意的教职工,准备职称评定材料,详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学校人事办公室按照海淀区教委人才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职称评定材料。

第四条 教职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手续: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外地户口教师可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个人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经校长批准。

4、到海淀区人事局上报材料,详见《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第五条 教职工档案手续

教职工档案分别由学校委托海淀区教委人才中心(具有干部身份的教师)、海淀区人才中心(其他人员)存放:

1、教职工如需要存放档案,必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填写《存档申请表》,报校领导申报。

2、经校领导同意,教师填写《档案转入登记表》。

3、到海淀区人才(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开具调档函。

4、教师持调档函取档案后,送至人才中心存档。

5、每年给人才中心交一次存档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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