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录用的教职工可以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北外附校教职工入职手续单》。
8)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半年)、项目包括:肝功/乙肝五项/胸透
1、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离职的教职工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1、具有北京市户口、档案存放在海淀区人才或北京市其他人才的教职工,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职称,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
2、经学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同意的教职工,准备职称评定材料,详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学校人事办公室按照海淀区教委人才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职称评定材料。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外地户口教师可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个人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经校长批准。
4、到海淀区人事局上报材料,详见《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教职工档案分别由学校委托海淀区教委人才中心(具有干部身份的教师)、海淀区人才中心(其他人员)存放:
1、教职工如需要存放档案,必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填写《存档申请表》,报校领导申报。
3、到海淀区人才(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开具调档函。